(来源:合肥市投资基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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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一) 母基金机构定义
(二) 名单调整规则
(三) 2025年名单更新
二、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概况
三、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分析
(一) 新成立机构分析
(二) 全名单机构总规模分析
四、中国母基金行业发展情况
(一)在管基金情况分析
(二)收益情况分析
(三)从业人员情况分析
五、 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六、 总结
附录一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及除母基金之外的中国机构类LP全名单(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附录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底政府引导基金相关代表性监管政策梳理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与成熟,相对于直接投资的基金运行方式,私募股权母基金因其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以及高水平、专业化等特质迅速发展起来。而在连续几年快速发展之后,由于受到内部政策影响和外部环境冲击,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在2019年进入了深度调整阶段,行业内部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2020年,受到黑天鹅的影响,行业调整速度进一步加快。进入到2021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春天,母基金设立呈现出遍地开花之势。
自2022年至今,在多元化LP格局加速形成的背景下,中国母基金行业整体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运作方式由粗放扩张向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深度演进,行业生态持续优化,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正在成为中国股权投资市场重要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从区域结构来看,母基金设立经历了阶段性重心转移。首先是省级出资平台迎来设立高峰期,各地省级引导基金集中发力,成为推动地方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随后,区县级母基金快速崛起,呈现下沉式扩张趋势,大量区县政府通过设立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服务本地经济发展;而近一两年,随着国家层面统筹力度增强,国家级母基金的引导作用愈发突出,央企、国家级引导基金等“国家队”资金加速入场,成为行业稳定的压舱石。与此同时,资产管理公司(AMC)和险资等长期资本、耐心资本逐步加大在母基金领域的配置力度,进一步优化了行业的资金来源结构,也为母基金长期化、价值化投资提供了坚实支撑。
为了更进一步促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整体信息相对不对称、透明度较低的问题,作为一家第三方母基金研究机构,母基金研究中心从2018年初到2025年陆续整理发布了《2017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等16份全景报告,获得了母基金行业乃至整个股权投资行业和监管层等的广泛关注。
母基金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秉承专业性、前瞻性和高端性的服务宗旨,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行业内同仁们的支持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针对我国母基金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母基金研究中心通过举办大量行业内交流活动和募资对接活动等,为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得以站在研究者的角度,广泛而深刻地理解我们所在的这个行业,并获得了许多十分宝贵的数据、信息和经验。
面对错综复杂的行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反映中国母基金行业的现状,提高中国母基金行业的信息透明度,母基金研究中心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2025年中国母基金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最新动向,并分析预测了行业最新发展趋势,整理推出本报告。
本报告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母基金全名单编制规则以及名单更新,主要针对2025年新成立的母基金和发生的事件进行补充和调整。第二、第三部分为对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在2025年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在第四、第五部分我们分析总结了中国母基金行业在2025年发展中呈现出的主要现状与趋势,同时结合政策新动向,对母基金行业在2026年的发展方向进行了预测。
01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是母基金研究中心考虑到行业内部存在信息交流不对称、信息获取成本过高的问题,对中国母基金行业内的机构进行尽可能完整的梳理后,汇总编制而成。以下,我们对中国母基金全名单的编制方法进行进一步阐述,同时结合2025年新成立的母基金和母基金行业发生的事件对母基金全名单进行更新。
(一)母基金机构定义
为了区别私募股权母基金与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机构,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的定义为:1、母基金银行账户到账的资金不低于5亿人民币;2、已经投资过至少三支基金;3、需要对外投资基金,而非仅投资于与母基金自身强关联的基金;4、有专门的母基金管理团队且不少于五人;5、已在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全部为自有资金的除外。
我们认为,S基金也是母基金的一种。母基金研究中心对“S基金”的定义为:1、从基金的投资者手中收购基金份额或企业股权的母基金;2、有专门的S基金管理团队;3、S基金的存续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4、已在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全部为自有资金的除外。
在对母基金定义的基础上,母基金研究中心对“市场化母基金”的定义为:1、没有返投地域的限制;2、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非市场化的限制。所谓“狭窄行业”,是指并不能出现较多上市公司或发生较多并购行为的行业。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如果母基金仅要求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在当地,而没有返投地域限制或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或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其它非市场化的限制,则仍然认定该母基金为市场化母基金。母基金研究中心将市场化母基金之外的母基金定义为政府引导基金。
对于既拥有市场化母基金业务,又同时管理政府引导基金的机构,按照两类母基金业务中比重相对较大者归类。
对于母基金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所在省市的认定,优先考虑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政府所在地,兼顾考虑母基金管理机构所在地。对于国家级母基金的认定,母基金研究中心主要有三个判断标准:1、由财政部直接出资的母基金;或:2、由党中央、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参与或指导的母基金;或:3、母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往上穿透两层后,股东为党中央、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或更高级别。
(二)名单调整规则
当母基金或母基金管理公司有特殊事件发生时,我们需要对母基金全名单做出必要的调整,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母基金管理职能停止:当母基金管理机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超过一年时,将其从名单中剔除。
母基金清算:当母基金发生清算时,则在清算后将其从相应的名单中剔除。
合同变更:当母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更时,将该母基金从相应的名单中剔除,并将变更后的基金视为一支新成立的母基金,当满足相应条件时,再将母基金重新纳入全名单。
母基金管理机构发生重大违规违法事件:对存在违规违法事件的管理机构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母基金从名单中剔除。在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之后,如果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营,则将母基金重新纳入名单。
(三)2025年名单更新
为了动态全景式反映中国母基金行业发展动向,我们基于《2025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中公布的名单,在本次报告发布前对母基金全名单进行了更新。
首先,我们整理了2025年公开资料中涉及到的发起或成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母基金,并基于上文所述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的定义对这些新设母基金进行筛选,将符合定义的新设母基金整合进入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其次,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及母基金研究中心召开的会议、活动过程中的信息,我们整理出新开始开展母基金业务的产业集团或投资机构,并将符合母基金规模定义的此类机构也列入母基金全名单。
最后,根据部分母基金的变化情况,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组织架构调整、所管理母基金名称变更,或是原有引导基金资金整合补充后设立新引导基金,或是管理机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对这些情况我们经过比较详细的调研,尽量按照母基金实际运作机构的情况对名单进行了调整。
在母基金规模方面,由于受到地方财政收入或政府投资方向转变影响,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实际在管或计划管理规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部分母基金因涉及违法违规事件,我们在进行统计时也对此两类情况进行了充分考虑并据此对名单内信息作出适当删减和针对管理规模的减计。
02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概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共包括472家母基金,在母基金数量上比2021年末增加181家,比2022年末增加121家,比2023年末增加53家,比2024年末增加29家。
472家母基金中,包括政府引导基金345家,总管理规模达到34914亿人民币,较2024年底统计的总管理规模下降11.45%;市场化母基金117家,总管理规模5254亿人民币,较2024年底统计的总管理规模下降15.58%;以及S基金(只做S基金并无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10家,总管理规模66亿人民币。全部472家母基金目前总管理规模达40234亿元,相比2024年底下降11.92%。中国母基金全名单详见附录一。相比于此前的《2024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母基金研究中心在本次报告中下调中国母基金行业实际总管理规模的原因是,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许多区县级母基金机构取消母基金业务或缩减规模,母基金研究中心基于调研统计,相应对不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定义的母基金(取消母基金业务,转向直接投资等业务)、已经退出或清算的母基金、退回出资的母基金等进行了减计,并根据机构的最新情况对部分母基金规模进行了调整。
图1 2025年中国母基金行业实际总管理规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中国母基金总投资规模为5601亿元,相比于2024年的6626亿元降幅为15.47%。其中,引导基金投资规模4408亿元,相比于2024年的5423亿元降幅为18.71%;市场化母基金投资规模469亿元,相比于2024年的821亿元降幅为42.87%。中国S基金投资规模(包括母基金进行S策略投资,以及只做S基金并无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进行S投资)为724亿元,相比于2024年的382亿元增幅为89.53%。
图2 2025年中国母基金投资情况
母基金行业从业人数方面,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全名单机构的调研与对市场整体情况的统计,2025年中国母基金行业从业人员的数量约为8965人,相较于2024年末的9970人,降幅达10.08%。
03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分析
(一)新成立机构分析
2025年,新发起成立的母基金共118支。由于部分2025年新发起的母基金资金尚未完全到账或尚未有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定义的正式对外投资,因此暂未列入2025年中国母基金全名单,不计入母基金在管总规模,但已计入2025年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此部分母基金名单详见附录一(九)。
在该118支新发起的母基金中,政府引导基金108支,市场化母基金10支。新发起母基金总规模共8006.57亿,相比于2024年实现了0.06%的小幅增长,其中政府引导基金规模6904.11亿,市场化母基金规模1102.46亿。
综合统计2025年的新成立母基金,我们对新成立母基金情况进行了分析。图3为2023年到2025年每半年期全国新发起母基金数量和规模情况统计。
图3 2023年至2025年新发起母基金数量和规模(亿元)情况
相比2024年,2025年新发起的政府引导基金在总规模上出现了下降,其降幅为7.73%,新发起市场化母基金在总规模上出现了134.57%的大幅增长,主要源于国家创投引导基金的设立。
图4为2025年新设立母基金分地域情况统计。可以发现,按照地域分布来看,2025年,有22个省级行政区有新设立的母基金。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江苏、湖北、浙江等地新设母基金数量均在10支以上,广西、广东也有多支母基金落地,整体呈现区域集中的态势。这些省份在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持续加码,省级与地市级母基金联动明显,基金群逐步形成体系化布局,产业导向更为清晰。
图4 2025年新设立母基金数量分地域统计情况
(二)全名单机构总规模分析
从实际总管理规模看,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母基金总管理规模(含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与S基金)40234亿元,其中政府引导基金34914亿元,市场化母基金5254亿元。
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2025年总管理规模相较于2024年底下降11.92%,其中政府引导基金降幅为11.45%,市场化母基金下降15.58%。相比于此前的《2025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母基金研究中心在本次报告中下调中国母基金行业实际总管理规模的原因是在最新对母基金全名单机构进行调研与数据统计中,对不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定义的母基金(取消母基金业务,转向直接投资等业务)、已经退出或清算的母基金、退回出资的母基金等进行了减计,并根据机构的最新情况对部分母基金规模进行了调整。
图5 中国母基金总管理规模(亿元)变化情况
从计划管理规模角度来看,截至2025年底,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含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与S基金)为52071亿元,比2024年底下降14.33%。其中政府引导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42471亿元,市场化母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9320亿元,S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280亿元。
图6 2025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计划管理规模
7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计划管理规模(亿元)变化情况
地方层面上,从存量角度分析,母基金的设立规模受地方政府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影响较为明显。北京、广东、江苏、安徽、上海因其相对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更强的政府政策支持,在母基金设立规模上显然占优。总体来看,经济发达的省市依然在母基金设立规模上保持领先。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最为活跃,中西部地区也迎头赶上。
图8 各地母基金总管理规模及预计管理规模情况(单位:亿元)
04中国母基金行业发展情况
为深入了解当前中国母基金行业的运行情况,母基金研究中心对97家具有代表性(考虑规模、地域、存续时间等)的母基金管理机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和分析(调研对象中不含在华外资母基金及只做S基金并无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
下图展示了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存续时间与地域分布。
图9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存续时间
10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地域分布
(一)在管基金情况分析
总管理规模方面,平均来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调研管理机构平均在管母基金规模和计划管理规模分别为42.4亿元与61.1亿元。图11、图12分别展现了调研管理机构在管与计划管理规模情况。
图11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总管理规模分布(亿元)
12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计划管理规模分布(亿元)
(二)收益情况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调研管理机构在管母基金平均MOC(资本回报倍数,下同)、IRR(内部收益率,下同)、DPI(投入资本分红率,下同)如下所示。虽然源于部分机构对已投项目估值情况进行的下调导致政府引导基金与市场化母基金的IRR、MOC较2024年末均表现出不同幅度的下降,但得益于2025年退出市场的回暖,调研机构业绩数据较《2025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中统计的数据普遍有所好转。
图13 调研管理机构在管母基金收益情况
(三)从业人员情况分析
团队规模方面,调研显示,在“低于30亿元”、“30-100亿元”、“100-500亿元”和“高于500亿元”四个管理规模水平,管理团队规模的中位数分别为8、16、29及65人,相较于2024年底水平均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降。
图14 调研机构团队规模情况
学历方面,数据显示,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团队中硕士研究生、本科、博士研究生、专科或以下占比分别为45.6%、44.5%、7.4%、2.5%。
图15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团队学历比例
性别比例方面,截至2025年底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团队中男女比例约为1.95:1。
图16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团队性别比例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团队各层级薪酬情况相比2024年末普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合伙人为薪酬降幅最大的层级,其层级中位数薪酬相较2024年底降幅近17%。此外,关注到本次统计中投资经理与投资总监层级的中位数薪酬略有上升,这是由于部分机构裁撤了部分资历较浅的人员或减少招聘,而存留员工普遍相对资深导致。
图17 调研机构团队工资水平
05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的观察和调研,从业人员普遍认为2019年以来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进入了深度调整期。在连续几年高速发展之后,从2018年开始,中国母基金行业面临金融监管加强、银行保险资金受阻的客观情况,投融资规模都有一定收缩。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行业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政策环境,由于2020年初黑天鹅的冲击,受到经济环境影响,在下行的经济周期之下投融资相比之前又有了进一步收缩,行业近乎冰冻。不过,从2020下半年至今,随着各项政策利好,母基金行业出现了“回春”之势,尤其是进入到2021年,各地方母基金设立出现高潮。2023年至今,各地母基金发展更加规范化、体系化、集群化。
以下,我们结合母基金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对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对当前行业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与挑战进行分析,同时对接下来一段时间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趋势做出判断。
1、政策密集出台,母基金和创投行业迎来新一轮制度红利
2025年,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和创投行业迎来新一轮政策密集出台期。从中央层面的顶层制度设计,到国家发改委、金融监管部门的配套政策,再到地方政府陆续推出的实施细则,一系列政策在年内相继出台,逐步完善支持创业投资和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制度框架。持续释放的政策信号,为行业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发展预期,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信心。
其中,最具标志性的政策是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业内普遍称之为 “2025年国办一号文”。该文件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募资、运作、退出及监督管理进行系统规范,共分八个部分提出25条具体措施,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功能定位、投资方向、运作机制以及风险管理作出全面部署。作为近年来政府投资基金领域最具代表性的政策文件之一,“2025年国办一号文”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顶层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
在母基金运作模式方面,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创业投资类基金采取母子基金方式运作,并对创业投资类基金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放宽出资条件、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这一导向将进一步强化母基金在支持早期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尤其是半导体、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等技术门槛高、研发周期长的领域。
在基金运作机制上,文件提出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鼓励降低甚至取消返投比例,并逐步取消基金管理人注册地限制。这一政策变化对长期以来较为普遍的“基金招商”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过去,一些地方将母基金更多作为“基金招商”的工具,围绕注册落地、返投比例等条件展开竞争,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方之间的同质化内卷,也使部分基金运作受到较强的行政目标牵引。随着返投要求逐步放宽、注册地限制逐渐取消,母基金的运作环境正在向更加市场化的方向转变,也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GP参与地方产业投资。
在退出机制方面,“2025年国办一号文”同样作出明确安排。文件提出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和并购基金,支持通过基金份额转让、并购重组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并对政府投资基金份额转让流程和定价机制进行优化。这些举措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级市场长期存在的退出压力,也为母基金提升流动性提供了制度支持。
除了“2025年国办一号文”之外,政府工作报告同样多次提及创业投资与长期资本建设。2025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创业投资差异化监管制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进入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要“高效用好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政府投资基金要带头做耐心资本,推动更多初创企业加快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这一系列表述表明,中央层面对创业投资的重视正在持续深化,创业投资在服务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也被进一步凸显。
从政策导向看,“耐心资本”仍然是近两年创业投资领域的核心关键词。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而到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政府投资基金要带头做耐心资本”。这表明,“耐心资本”已不再只是政策倡导层面的原则表述,而是在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和科技创新支持体系中被进一步具体化、机制化。对于私募股权母基金而言,这意味着未来在基金期限设计、绩效评价、投资节奏以及对子基金的支持方式上,都将更加突出长期导向,更加适应科技创新周期长、回报兑现慢的现实特点。
与此同时,发改委和金融监管部门也陆续推出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私募股权母基金和创投行业的制度环境。例如,国家发改委在2025年公开征求《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工作指引》、《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的意见,2026年1月联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围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14项政策举措,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投向的宏观引导,推动形成全国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国家发改委同步印发了《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一套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金融监管层面同样持续释放支持信号。2025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并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相关试点。这一政策有助于引入更多银行系资金和保险资金进入股权投资市场,为一级市场提供更加稳定的长期资本来源。
此外,2025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不仅再次明确支持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也切中行业“痛点”,强调优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制度体系,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加大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
整体来看,2025年以来政策层面的持续发力,正在为母基金与创投行业构建更加清晰、稳定的发展框架。从顶层制度设计到具体监管规则,从长期资金引入到退出渠道拓展,一系列政策正在重塑行业生态。随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母基金与创投行业在支持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以及推动产业升级方面的作用也将进一步提升。
2、国家队资金加速入场,行业资金结构正在重塑
从资金来源结构的角度观察,2025年母基金和创投行业最值得关注的变化之一,是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社保基金为代表的“国家队”资本加速入场。这一轮新增资金不仅规模更大、期限更长,也更强调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持科技创新,正在对母基金和创投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其中,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是全年最具标志性的事件之一。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投引导基金)坚持做早期基金、耐心基金、廉洁基金、标杆基金,引导基金设置20年存续期,其中10年投资期、10年退出期。坚持做市场化基金,建立政府管政策管投向、委托专业团队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政府层面不直接参与日常运作管理,不设地域返投要求;市场层面通过竞争择优,选出若干家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和运营能力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募投管退”全过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每一笔投资都用在“刀刃”上。
据了解,引导基金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坚持市场化运作,按照“中央统筹、地方联动、社会参与”的思路,设置了三层架构。第一层,在引导基金层面,采用公司制运作模式,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第二层,在区域基金层面,引导基金公司通过参股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方式,在科教人才资源密集、创新创业创造活跃、引领带动作用强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发起设立首批三只区域基金。区域基金采用“子基金+直投项目”方式开展投资,其中,子基金投资占比不低于80%,直投部分强调与国家重点项目实施协同。
第三层,在子基金层面,区域基金在子基金中不做第一大出资人或第一大股东,更多体现国家政策引导性。子基金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规模不低于基金规模的70%。子基金平均规模不会超过10个亿,切实落实投早、投小的有关要求,一路陪伴科技型企业创业成长。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吸引带动地方、社会资本近1万亿元。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国家创投引导基金的架构设计十分科学,自身作为“母母基金”出资区域基金,再由区域基金作为母基金支持子基金与项目,有利于真正从顶层为创投行业带来“源头活水”。
与此同时,银行系资本也通过AIC基金的方式加速进入一级市场。AIC在实践中主要以直投为主,作为直投基金管理人募集了其他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的出资,某种程度上加剧了民营基金管理人在市场募资的竞争难度,对社会资本产生了一定挤出效应。但在AIC母基金方面,已有积极探索:全国首只AIC母基金——深圳市建源政兴股权投资基金落地深圳福田,母基金规模70亿元,后续拟设立的子基金放大规模为200亿元。
此外,社保基金也在逐步增加对母基金和创投行业的布局,2025年,多支社保科创基金接连落地:
2025年10月27日下午,浙江社保科创基金签约仪式在杭州举行,标志着社保科创基金正式落地浙江。据悉,浙江社保科创基金由浙江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农业银行共同组建,基金首期规模500亿元,通过下设母基金、并购基金、直投基金等分策略基金,投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
2025年12月4日福建(厦门)社保科创基金在厦门签约,这标志着社保科创基金正式落地福建,基金首期规模200亿元,由福建省、厦门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建设银行共同组建,金圆集团旗下厦门创投担任基金管理人。
2025年12月19日,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江苏省、苏州市、中国工商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江苏社保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标志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江苏省的战略合作正式落地见效,基金迈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江苏社保科创基金首期规模500亿元,采用“上下两层、联合管理”架构。
2025年12月25日下午,湖北社保科创基金在武汉正式签约。湖北社保科创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湖北省、武汉市、中国建设银行共同组建,首期规模200亿元。该基金定位为落实国家战略的市场化基金,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首支社保科创基金,将精准聚焦湖北光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等特色产业、优势企业,服务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三线并进”。
2025年12月30日,四川社保科创基金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根据协议,四川社保科创基金首期规模200亿元。基金将立足四川、面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辐射全国重点区域,重点围绕四川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布局,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作为长期资本,社保基金的入场有利于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聚焦国家战略产业,为创新周期长的科技企业提供稳定资金支持。
总体而言,2025年以来,母基金和创投行业正在迎来一轮以国家级资金和长期资本为核心驱动力的结构性变化。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AIC基金、社保基金为代表的“国家队”资金持续入场,不仅提升了行业的长期资本供给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母基金和创投行业转向更加注重长期资本和战略导向的发展阶段。
3、母基金功能持续升级,从招商工具转向产业资本平台
过去多年,各地政府设立母基金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服务招商引资。通过出资设立基金,引入外部GP,并以返投比例、注册落地等条件为约束,带动企业和项目向本地集聚。这种“基金招商”的模式在早期确实发挥过一定作用,但随着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其局限性也逐渐显现——投资决策受到行政因素影响,基金管理人面临较高返投压力,部分基金甚至出现为完成返投任务而被动投资的情况。
2025年初出台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这一模式作出了明确调整。文件提出,政府投资基金应当更加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不以招商引资为主要目的设立基金,并鼓励取消基金管理人注册地限制,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这一政策导向意味着,政府投资基金的核心功能正在从招商工具逐步回归产业投资平台。
政策发布后,不少地方政府迅速开始调整相关制度安排。最明显的变化之一,是返投机制出现松动。过去不少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返投要求通常在两倍甚至更高,而近两年这一比例明显下降,一些地区已将返投倍数下调至一倍左右,个别新设基金甚至不再设置硬性返投指标。同时,返投认定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一些地方不再简单以企业注册地作为判断标准,而是将产业合作、研发中心落地、产业链协同等因素纳入统计范围。
随着政策环境变化,母基金的评价体系也在逐渐调整。过去对子基金的考核往往侧重财务回报和投资规模,而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在评价体系中加入产业发展维度,例如是否推动本地产业链完善、是否带动关键技术项目落地、是否培育本土龙头企业等。产业协同能力正在成为政府投资基金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在实际运作中,地方政府也越来越倾向于通过母基金与产业龙头企业合作,推动产业链投资。例如在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一些地区联合产业龙头企业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由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通过资本纽带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这种模式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也有助于推动产业资源在区域内集聚。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围绕重点产业构建“基金矩阵”。通过多只不同定位的基金形成投资体系,从早期科技项目到成熟企业并购实现全阶段覆盖。这种以母基金为核心的基金体系,既能够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也能够在产业链不同环节形成协同效应。
可以看到,母基金的角色正在发生明显变化。相比过去单纯承担资金配置功能,如今母基金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产业发展的组织平台:一方面通过资本投入支持科技企业成长,另一方面通过基金网络整合产业资源,推动技术、人才和企业向重点产业集聚。
随着政策导向逐步明确、地方制度不断调整,中国母基金行业正从“基金招商”时代迈向产业投资时代。未来,母基金不再只是简单的资金工具,而将更多承担产业组织者和资源整合者的角色,在推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
4、产业资本大规模入场,CVC成为重要力量
近两年,中国一级市场的资金结构正在悄然发生变化。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VC/PE机构是股权投资的主要参与者,上市公司和产业集团虽也参与股权投资,但整体活跃度和影响力尚未像今天这样突出。但随着产业竞争日益加剧,越来越多企业开始主动进入一级市场,通过资本手段获取技术资源、提前布局产业机会。进入2025年,这一趋势愈发明显,产业资本正逐渐成为创投市场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不少上市公司已经将股权投资视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企业通过设立投资部门或产业投资平台,直接参与科技企业投资;也有企业选择作为LP参与创投基金,希望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能力,发掘潜在的技术和产业机会。在半导体、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这类投资活动尤为活跃。对于创投机构来说,引入产业LP不仅意味着资金来源更加多元,也有助于在项目落地、市场渠道以及产业协同方面形成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在此基础上,一种新的投资模式逐渐形成——由产业龙头企业牵头设立产业基金,通过资本纽带连接上下游企业。这种模式常被称为“链主+产业基金”。链主企业通常处于产业链核心位置,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由其参与设立基金,一方面可以为基金带来稳定的项目来源,另一方面也能够帮助被投企业更快融入产业体系。
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产业发展时,也开始主动引入这种模式。例如,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以及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不少地方政府选择与产业龙头企业合作设立产业基金,通过基金投资带动产业链企业集聚。相比传统招商方式,这种以产业资本为核心的投资模式更容易形成产业生态,也更有利于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与此同时,企业风险投资(CVC)在中国一级市场中的活跃度明显提升。越来越多企业开始建立专门的投资团队,通过CVC基金参与科技企业投资。与传统财务投资机构不同,CVC在投资时往往更加关注产业协同价值,例如技术合作、供应链整合以及市场拓展等。因此,在当前产业升级背景下,CVC基金在创投生态中的活跃度正在明显提升。
这种变化同样引起了政府投资基金的关注。在不少地方引导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具有产业背景的基金逐渐增多。一些地方在遴选子基金管理人时,已经开始更加重视产业资源和产业协同能力,由大型企业参与设立或管理的基金往往更容易获得政府资本支持。
除了上市公司和产业集团之外,一些央企和地方国企也在加大对产业基金的投入。通过参与股权投资基金,这些企业既可以分享科技创新带来的资本收益,也能够在更早阶段接触到潜在的产业技术和商业模式,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空间。
随着产业资本不断进入一级市场,创投行业的投资逻辑也在发生变化。过去以财务回报为主导的投资模式正在逐渐让位于更加重视产业协同和战略价值的投资模式。越来越多投资机构在选择项目时,不仅关注企业成长速度,也更加重视其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以及技术价值。
可以看到,中国一级市场正逐渐进入产业资本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的新阶段。产业资本的加入,使得股权投资活动与实体产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也为创投市场带来了更加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持续推进的背景下,CVC和产业基金在一级市场中的影响力预计还将进一步提升。
5、募资结构加速分化,头部效应凸显
2025年以来,一级市场的募资呈现出明显的分化趋势,部分机构仍然能够顺利完成新基金募集,甚至在短时间内完成超额认购,而大量中小机构则面临募资周期明显拉长、资金来源减少的问题。
这种分化在近两年的基金募集情况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头部机构依然能够获得来自政府投资基金、产业资本以及大型金融机构的持续支持,一些知名管理人甚至在新基金募集阶段就已经获得核心LP的提前认购。相比之下,缺乏过往业绩记录或品牌影响力的中小GP,在募资过程中面临的压力明显加大,不少机构不得不延长募集周期,甚至暂缓新基金设立计划。
除了传统募资,2025年新兴起的科创债也呈现了类似乃至更有过之的趋势:在政策推动下,已有超40家股权投资机构发布科创债发行公告或完成注册,总规模超200亿元。发行科创债对股权投资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其核心价值在于为GP开辟了长期、低成本的融资渠道,缓解了传统募资依赖LP出资的单一模式。此外,科创债的融资期限可以较长,还款安排也比较灵活,这使得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能够有效匹配其长期投资策略,避免因短期资金压力而被迫出售投资项目,从而降低融资成本。不过,对投资机构而言,科创债模式亦有值得深思之处:创投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其运营依赖“轻资产”模式——通过管理外部资金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而非依靠自有资本金规模。科创债作为债务融资工具,要求还本付息,增加了创投机构的财务成本和偿债压力,与创投机构“以管理能力撬动社会资本”的运作逻辑相悖:创投行业投资风险高,但科创债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即使在政策支持下,仍需承担固定利息成本。若投资项目失败,创投机构不仅面临投资损失,还需承担债务偿付压力,加剧经营风险。此外,行业内的多数中小创投机构管理规模有限、历史业绩较短,难以满足发行条件,募资难题仍在。
资金向头部机构集中的趋势,也与LP结构变化密切相关。近年来,政府投资基金已经成为人民币基金体系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对于地方引导基金而言,在选择子基金管理人时往往更加重视过往业绩、团队稳定性以及投资管理能力,因此更倾向于与成熟机构合作。同时,随着退出节奏放缓、现金回款重要性上升,LP在筛选GP时的关注点也在发生变化。相比过去更强调IRR和账面估值增长,如今越来越多出资人开始把DPI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关注基金是否真正实现了现金分配、是否具备稳定的退出和回款能力。对GP来说,这意味着募资竞争已经不只是“谁投得准”,也越来越取决于“谁退得出、回得来”。
在这种情况下,头部机构与中小机构之间的差距逐渐扩大。部分成熟机构不仅能够持续完成新基金募集,还在不断扩大基金规模和管理规模,而一些中小GP则逐渐退出市场,或转向更加细分的投资领域寻求生存空间。对于行业而言,这种变化也意味着创投市场正在经历一轮结构调整。
与此同时,国资GP在一级市场中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部分LP更倾向于优先与国资GP合作,一方面国资GP在合规等方面让LP相对更放心,和国资LP在话语体系方面更好理解配合,另一方面,国资GP有着独特的优势,募资方面有信用背书,投资和赋能方面,在资源、产业政策与项目渠道等都具有优势。
对于一级市场而言,这种募资结构的变化既带来了挑战,也在推动行业逐步走向成熟。一方面,资金集中度的提高意味着市场资源正在向具有长期投资能力和专业管理能力的机构集中;另一方面,行业也在经历一轮出清过程,一些缺乏稳定业绩或专业能力的机构正在逐渐退出市场。
随着LP更加注重投资回报和风险控制,GP之间的竞争将更多体现在投资能力、产业资源以及长期业绩上,而不是单纯依靠市场热度完成基金募集。
6、基金存续期持续拉长,耐心资本成为行业重要共识
从母基金行业的变化看,2025年一个非常明显的趋势,是基金期限正在整体拉长。过去,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母基金在期限设计上往往更强调资金周转效率,部分基金存续期相对偏短,留给子基金和项目成长的时间并不充裕。随着科技创新逐渐成为投资重点,这种期限安排已经越来越难匹配现实需求。特别是在半导体、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企业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落地普遍需要更长时间,母基金如果仍然延续过去偏短周期的运作思路,既不利于子基金稳定投资,也会在退出阶段形成较大压力。
这种变化首先体现在新设母基金的期限设计上。近两年,各地新设政府引导基金的存续期明显拉长,10年以上已经越来越常见,部分引导基金甚至直接设定为15-20年。相比过去更强调短中期考核,如今不少地方在基金设立之初就已经接受“长周期运行”的安排。这说明,母基金层面对科技投资周期的理解正在发生变化,也意味着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逻辑上开始从“尽快形成回报”转向“更长期地陪伴成长”。
更值得注意的是,母基金期限的拉长,不只是母基金自身层面的变化,也在向下传导到子基金层。过去,一些母基金对子基金的期限要求偏紧,导致GP在项目选择上更偏向中后期或退出预期较明确的项目。近两年,这种情况也在逐渐调整。越来越多母基金在遴选子基金管理人时,对子基金期限表现出更大弹性,不再单纯追求短周期退出,而是允许子基金根据赛道特点和项目节奏进行更长期布局。尤其是在科技投资成为重点方向之后,母基金对“投早、投小、投长期”的接受度明显提高。据母基金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底,2025新设引导基金中已有53%允许子基金存续期在10年以上。
从这个角度看,所谓“耐心资本”,不是一句抽象的政策表述,而是体现在母基金和子基金的期限设计、考核安排以及资本供给方式上。母基金愿意把期限拉长,本质上是在为子基金和项目层释放更大的时间空间。对于GP而言,如果LP层面的资本本身就缺乏耐心,那么再强调长期投资也很难真正落地;反过来,当母基金开始接受更长的投资回报周期,子基金才有可能更从容地配置早期科技项目,直投基金也才更有条件陪伴企业穿越研发周期和产业化周期。
这一变化背后,也反映出LP对创投规律的理解在加深。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平台以及部分长期资金出资人,正在逐步接受这样一个现实:科技创新投资天然具有长周期、高风险、慢兑现的特点,如果仍然用传统的短周期要求来约束母基金和子基金,最终很容易造成资本期限与产业周期错配。也正因如此,近年来母基金行业对“耐心资本”的讨论越来越多,而且不再停留在概念层面,而是越来越多地落实到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中。
从母基金行业的发展趋势看,基金期限持续拉长并不是简单的技术性调整,而是行业逻辑的一次变化。它意味着政府引导基金不再只是承担资金放大和财政引导的功能,也在逐步承担起为创投行业提供长期资本、稳定资本的角色。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母基金有多大耐心,往往会决定子基金能有多大耐心,最终也会影响直投层面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
可以说,2025年母基金期限的整体拉长,是“耐心资本”在行业中逐步落地的一个重要体现。未来,随着更多母基金在期限设计、考核机制和对子基金要求上体现长期导向,母基金行业也将更好地发挥长期资本源头的作用,把耐心资本真正传导到创投市场的更深层。
7、容错机制与尽职免责制度逐步完善,国资创投活力持续释放
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母基金来说,过去几年最现实的约束之一,不是“有没有钱”,而是“敢不敢投”。尤其是在投早、投小、投科技这类高风险环节,母基金虽然承担着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任务,但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还要面对保值增值、审计问责、年度考核等多重压力。结果就是,资金有时并不缺,真正缺的是能够承受失败、允许试错的制度环境。也正因如此,近两年围绕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母基金的容错机制、尽职免责、生命周期考核等制度安排,逐渐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
2025年,这一方向的变化尤为明显。“2025年国办一号文”已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遵循基金投资运作规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这一表述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把过去行业里长期存在、但始终没有完全解决的“怕担责”问题,正式摆到了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框架之中。对于母基金行业而言,这相当于给“投早、投小、投长期”补上了关键的一块制度短板。
从地方实践看,容亏机制已经开始从原则表述走向更具体的操作标准,而且不少地方给出的尺度明显比过去更大。比如,武汉提出,允许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分别出现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80%、60%的亏损,根据尽责评估情况,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四川提出,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60%,对于投资种子期企业或未来产业的基金可进一步提高到80%,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深圳福田提出产业协同基金允许最高不超过80%亏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最高100%亏损;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也提出,在受托管理机构尽职尽责前提下,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出现100%亏损,并按照直投资金投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考核。类似做法说明,地方政府已经不再把“不能亏”作为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的隐性前提,而是开始接受科技投资天然伴随失败、早期项目本就存在高损失率这一基本事实。
除了容亏率提升,更关键的变化是尽职免责制度开始真正被重视。过去,行业里普遍担心的不是项目亏损本身,而是“亏了以后怎么算”。如果一个项目失败之后,无论投资过程是否合规、决策是否审慎,最后都简单按结果追责,那么母基金、子基金管理人和国资平台就很难真正建立起市场化投资机制。近两年,一些地方已开始把“程序合规、尽职调查充分、决策流程完整”作为免责认定的重要前提,把投资失败与违规失职尽量区分开来。这意味着,对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母基金来说,考核逻辑正在从单纯盯结果,逐步转向兼顾过程和规律。
与之配套的,是全生命周期考核正在取代过去偏短期、偏年度化的评价方式。过去不少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机构甚至直投平台的考核,更多还是围绕年度收益、年度进度或单个项目表现展开,这与科技投资本身的长周期特征并不匹配。现在越来越多地方开始接受“按照基金整个生命周期看业绩”的思路,不再把单一年份的盈亏或者单个项目的成败作为唯一标准。对于母基金行业来说,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只有母基金层面的考核逻辑变了,子基金和直投层才可能真正松一口气,敢于布局那些周期长、技术重、短期看不到回报的项目。
从母基金视角看,容错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的意义,不只是让母基金自己“更敢投”,更重要的是,它会沿着出资链条向下传导。如果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母基金本身依然采用极短周期、极严问责、绝对保守的方式管理资金,那么无论政策口号说多少次“耐心资本”,落到子基金层和项目层都很难真正变成现实。反过来,当母基金开始接受更高的容亏率、更长的考核周期,并把尽职免责写进制度框架,子基金管理人才有可能把精力放回投资本身,而不是优先考虑如何规避责任。
可以看到,2025年母基金行业在容错机制上的变化,已经不再停留在原则倡导层面,而是开始出现一批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样本。无论是单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还是基金整体容亏率提升、全生命周期考核、尽职免责标准细化,这些做法都表明,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母基金正在逐步摆脱“既要投科技、又不能承担风险”的制度悖论。未来,随着这类机制在更多地区铺开,母基金行业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有望进一步增强。
8、退出端边际修复,并购与S基金推动多元退出生态加速形成
2025年退出端出现了一定的回暖。虽然IPO不再像过去那样是几乎唯一且最强的退出路径,但整个退出生态并没有继续单向恶化,而是在A股边际修复、港股窗口打开、并购活跃度提升以及S基金持续扩容的共同作用下,开始呈现出回暖迹象。对母基金和创投行业而言,这意味着退出逻辑正在从过去高度依赖IPO,逐步转向更加多元、更加结构化的体系。
先看IPO。过去一段时间,IPO节奏变化确实给创投行业带来了较大压力,不少基金项目在退出安排上被迫延后,基金存续期也因此被不断拉长。但进入2025年后,IPO端已经出现边际改善,尤其是在硬科技领域,一批项目重新获得退出机会。2025年,共170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与2024年具有VC/PE机构背景的133家企业相比上涨27.82%,VC/PE机构渗透率为57.82%。回报方面,VC/PE机构IPO账面退出回报规模为4318亿元,与2024年账面回报1999亿元相比上涨116%;平均账面回报率达到2.89倍,这组数据至少说明两点:一是IPO退出并未失效,二是对一批进入退出阶段的基金而言,上市仍然是能够兑现回报的重要渠道。
比A股更值得关注的,是港股市场在2025年重新成为重要退出窗口。2025年港股IPO市场迎来强势复苏,IPO筹资额时隔四年再度突破2000亿港元,重回近五年第二高峰。从行业感受看,这一轮港股回暖不仅带动了新消费项目的活跃,也给硬科技企业提供了新的资本化出口。尤其是在港交所持续优化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并在2025年5月推出“科企专线”之后,港股对科技类项目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对于母基金和创投行业而言,港股的意义并不只是“多了一个上市地点”,而是意味着退出路径变得更有弹性,也使得一批原本依赖A股单一路径的项目重新拥有了退出预期。
除了IPO,2025年更值得重视的变化,是并购退出的重要性明显上升。过去一级市场习惯把并购视为IPO之外的备选项,但近两年这种看法正在改变。随着产业整合需求增强,越来越多企业开始通过并购方式获取技术、渠道和市场,一些创投项目也因此获得了更具确定性的退出机会。尤其是在半导体、高端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并购不再只是财务性交易,而更多是产业资本围绕产业链整合展开的主动布局。对于基金而言,并购退出一方面能够缩短退出周期,另一方面也提供了比单纯等待上市更具可操作性的退出路径。
与此同时,S基金的发展也在明显提速。对于母基金行业来说,S交易的重要性尤其突出,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存量基金份额流动性和基金退出安排。过去,中国S基金市场一直存在规模偏小、定价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投资基金参与度不足等问题,但到了2025年,情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随着政策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越来越多地方国资、金融机构、母基金和市场化机构开始布局S基金,一批区域性份额转让平台和接力基金也在逐步形成。S基金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多了一种交易方式”,更在于它为母基金和创投行业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流动性安排:LP可以借此提前回笼部分资金,GP也能够通过份额转让优化基金结构、缓释存续压力。
从2025年的实际情况看,退出端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全面好转”,更准确地说,是在边际修复中重构。IPO有所恢复,港股窗口重新打开,并购退出活跃度上升,S基金市场持续扩容,多种退出方式正在共同构成新的退出生态。对母基金和创投行业来说,这种变化的意义非常明确:未来退出路径将不再主要押注某一条通道,而是越来越依赖IPO、并购和S交易并行的组合结构。
从更长周期看,这种多元退出体系的形成,对母基金行业尤为重要。母基金本质上是一级市场上游的资本供给者,退出是否顺畅,直接影响其再投资能力、对子基金的配置节奏以及对创投行业的持续支持力度。随着退出生态逐步从“单一路径”走向“多元并行”,母基金和创投行业的资本循环效率也有望进一步提升。
06总结
2019年和2020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在国内国外经济环境的下行压力面前,积极调整适应,不断进取。2021年以来,面对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国家对经济增长要求的提高带来的资金面缓解,以及政策对于多来源资金的不断放开,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发展的“第二春”,并从2022年开始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
为了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更好反映2025年中国母基金行业的发展动向,母基金研究中心在对全国的母基金进行梳理和总结的基础上,推出本报告,希望能够全景式分析中国母基金行业当前的发展情况,为国家双创政策制订、资管新规有关细则出台(特别是解决“期限错配”问题的细则)、长期资金来源拓宽、规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与参考。同时为母基金机构投资人及时了解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提供智力支持。
母基金研究中心致力于在快速发展、不断变动的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中为更进一步促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整体信息相对不对称、透明度较低等问题贡献自身的力量,如我们的工作中存在疏忽或遗漏,真诚希望行业内同仁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以期逐步完善改进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和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更好助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研究团队成员:
母基金研究中心:唐劲草、王爽、黄磊
附录一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及除母基金之外的中国机构类LP全名单(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国家级母基金
(二)省级母基金
(三)国资市场化母基金
(四)民营市场化母基金
(五)地市及区县级母基金
(六)S基金(只做S基金并没有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
(注:以下机构不计入本报告中国母基金全名单统计口径)
(七)外资母基金(在中国设有办事处)
(八)其他类机构LP(除母基金以外)
1、保险资管
2、银行理财子公司(部分未作为LP对股权类基金出资)
3、家族办公室/CVC
4、信托
5、大学教育基金会
(九)部分2025年新发起的母基金
(注:由于此部分母基金资金尚未完全到账或尚未有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定义的正式对外投资,因此暂未列入2025年中国母基金全名单,不计入母基金在管总规模,但已计入2025年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
附录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府引导基金相关代表性监管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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